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界牌完善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以及《调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江苏境内金宝航道、三阳河潼河、淮四河道及洪泽站引河堤防开展硬件提升工作,为南水北调工程申报水利部调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奠定硬件基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身及护岸防护、堤顶道路完善、生物防护、办公环境和设施、工程排水系统清理修缮、标志标牌增设、工程划界、工程观测与监测、档案管理设施完善、信息化建设、检查点完善等内容。本项目主要实施三阳河潼河、金宝航道、淮四河道及洪泽站引河桩界牌完善。
2.2招标范围:
本合同招标范围为桩界牌完善项目,包括标志标牌增设、工程划界、工程观测与监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要求。
2.3.2对应投资金额:176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其中:洪泽站项目须在30日历天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专业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专业。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签约合同价在8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测绘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等类似项目(合同内容须包含界桩标识标牌安装及相关服务)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业主验收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6)信用等级要求:/。
(7)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仅指可外购设备):/。
(8)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仅指可外购设备):/。
(9)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10)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实施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27日至 2023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 至 11:30 ,13:30 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派委托代理人持投标报名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所在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业绩、项目经理职称证书(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612房间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应从http://47.97.24.152:8011/下载专区下载“货物报名表”,并将填写的报名附件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957558242@qq.com。(注:接受非接触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5-86338714)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9日10时00分。
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拒收。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信用等级 |
/ |
7.投标设备制造商资质要求 |
/ |
8.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0.其他主要人员 |
/ |
11.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至少包含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之内全部月份的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并明确退休人员担任的岗位,退休人员不得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
12.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3.分包人资格 |
/ |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C=A×Q1+B×Q2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A—最高投标限价;
Q1:60%、65%、70%三者其一(开标会上随机抽取产生);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Q2=100%-Q1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76万元(其中:淮安片区107万元,扬州片区69万元),投标总报价及各片区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赋分标准
序号 |
赋分项目 |
赋分依据 |
赋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上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50分基础上扣0.5分; 100%以下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50分的基础上扣0.3分; 采用内插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
50 |
2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签约合同价在8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测绘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等类似项目(合同内容须包含界桩标识标牌安装及相关服务),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6分。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业主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
6 |
3 |
人员配置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资质的得1分; 技术负责人为水利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 投入测绘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或中级职称人员10人及以上得2分; (以提供职称证书和注册证书为准)。 |
4 |
4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低得分为0分。 |
4 |
赋分合计 |
64 |
技术部分赋分标准
序号 |
赋分项目 |
赋 分 依 据 |
赋分值 |
1 |
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周密,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响应招标人技术要求的得 5-7分,技术较高、方案较好、能响应招标人技术要求的得 3-5分,基本可行的得0-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7 |
2 |
组织机构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制度完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3 |
3 |
桩、界牌生产制作工艺及安装方案、工程监测方案 |
制作工艺合理可行得3分,安装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美观、安全、可靠、防腐、耐久等方面的技术措施可行、有针对性得3分,工程监测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12 |
4 |
进度安排 |
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有完善的工期管理措施、人员保证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2 |
5 |
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保障 |
根据投标人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做到机构健全,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质量和安全管理关键点分析及应对合理、得当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7 |
6 |
重点、难点分析 |
对项目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解决方案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3 |
7 |
工作衔接 |
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和管理工作衔接充分有效、考虑到位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2 |
赋分合计 |
36 |
8.其他内容
本项目合同由发包人分公司按项目属地分别与承包人签订合同。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牡丹江街69号
联系人:周晨露
电 话:822310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3室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王扬、谈畅、吴露琰
电 话:025-86338494
传 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307663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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