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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托帕水库工程顺利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的初期下闸蓄水验收

发布时间:2023-12-14 11:16:00 分享

  12月8日-9日,新疆托帕水库工程顺利通过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的初期下闸蓄水阶段验收,这标志着该工程已达到蓄水要求,可以择机下闸蓄水,发挥工程效益。

  验收会由自治区水利厅主持,自治区发改委、克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组建了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代建、设计、监理及施工等相关单位汇报,并就有关蓄水计划方案、防洪度汛方案、调度运行方案、水情测报系统、安全监测数据、工程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质询,查阅了工程档案资料,听取与会单位代表及专家意见。经研究讨论,一致认为托帕水库大坝工程、溢洪洞工程、泄洪冲砂洞工程、联合进水口边坡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均已施工完成,工程质量合格,工程形象面貌满足初期下闸蓄水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新疆托帕水库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项目公司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代建合同义务。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当先锋,靠前指挥干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施工特点及时组织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地选拔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建项目处前往克州乌恰县开展项目代建工作,为高质量开展建设管理服务把好第一道关。

  新疆地域辽阔,项目区位置偏僻,地域跨度较大,当地环境艰苦,风沙漫天,骄阳炙烤,项目公司进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每日与沙漠戈壁作伴、与深山沟壑为伍。以“立足新疆”为基点、以“守土有责”为己任。把高质量完成托帕水库代建项目作为践行国企社会责任责无旁贷的职责,担当使命,倾力投入,为推动新疆水利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在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中,项目公司不断植入江苏水源公司建设管理的先进理念,建章立制、规范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合同履约,强化信息化管理与要素保障,勇于攻坚克难。面对高海拔、高烈度、高严寒,深覆盖层地区等严峻的建设环境,全力破解百米超深地连墙、低温环境下施工沥青混凝土心墙等制约工程推进的各项技术难题,确保了工程顺利实施,在提升“水源红·建设先锋”品牌影响力的同时,充分体现了江苏水源公司作为省属国企,在推动克州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中展现了水源担当。

  项目概况:托帕水库工程位于乌恰县巴音库鲁提乡境内,距阿图什市92千米,坝址中线位于省道S212里程桩号79+600处。水库多年平均径流量1.653亿m³,多年平均流量5.24 m³/s,控制流域面积3009k㎡,水库正常蓄水位2394.50米,总库容6098.93万m³。工程由挡水坝和泄水建筑物组成,挡水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土石坝,坝顶高程2397.5米,坝顶宽8米,最大坝高61.5米,坝长431.42米。坝基基础防渗设计采用混凝土防渗墙与帷幕灌浆相结合的方案,防渗墙最大深度110.6米。泄水建筑物由溢洪洞、泄洪冲沙洞(兼导流洞)和灌溉放水洞组成。2018年2月,自治区发改委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批复概算10.98亿元,批复总工期为39个月。

  (项目公司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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