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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新兴路2号部分房屋、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以及附属设施公开转让的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2 09:05:00 分享

  江苏华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拟将位于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新兴路2号部分房屋、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以及附属设施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受让方踊跃报名。

  一、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江苏华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新兴路2号部分房屋、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以及附属设施公开转让

  (二)挂牌日期

  1.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1月22日

  2.挂牌截止日期:2023年12月5日

  3.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二、标的概况:

  (一)标的坐落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和桥镇新兴路2号

  (二)房屋建筑面积及附属情况

  1.房屋及构筑物

  位于无锡市宜兴市和桥镇新兴路2号宗地上的房屋主要有2#车间、4#车间、办公楼、门卫、配电房、厕所、东仓库等7幢,房屋建造于2007-2008年,总建筑面积3074.16㎡。其中车间均为排架结构、办公楼为框架结构、其余房屋均为混合结构。

  2#、4#车间均为单层厂房,排架结构,分别建造于2007年及2008年,层高13米,建筑面积分别为1030.75㎡及937.75㎡。其结构特点:基础为杯口基础,基础梁;上部承重采用钢筋砼牛腿柱、钢筋混凝土折线形屋架、吊车梁、钢筋混凝土抗风柱;屋面大型屋面板、刚性防水;外墙采用砖墙、加气砼切块砌筑;外墙装饰为混合砂浆;内墙装饰为粉刷涂料;地面为水泥地坪;钢窗钢大门;生产动力用电。

  办公楼为框架结构3层房屋,建造于2008年,层高3.5米,建筑面积686.30㎡。其结构特点:基础为独立柱基础,基础梁;上部承重采用钢筋砼柱梁板;屋面现浇板,SBS卷材防水;内外墙采用砖墙、加气砼切块砌筑;外墙装饰为灰色条形面砖;内墙装饰为粉刷涂料;地面为地砖地坪,花岗岩走边及踢脚线,楼梯间不锈钢扶手;铝合金窗不锈钢入户大门,内门成品木门,夹板门窗套,花岗岩窗台板;室内照明、生活配电;生活用水卫设施齐全。

  构筑物主要为室外场地、围墙及少量绿化设施。

  2.土地使用权

  本次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为1宗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苏(2021)宜兴不动产权第0029517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无锡市宜兴市和桥镇新兴路2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6,333.3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至2057年3月29日止。评估基准日至终止日剩余使用年期为34.00年。

  3.机器设备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设备主要为1台门式起重机、5台单梁电动起重机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大多为于2007至2022年之间购置并投入使用,主要分布在该公司的各厂房、场地内,设备外观一般,运行正常,整体状况良好。

  设备基本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维修人员进行全公司巡检、维修。

  (三)权利性质

  1.不动产权证号:苏(2021)宜兴不动产权第0029517号

  2.不动产权利人:江苏华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三、评估情况:

  1.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

  2.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评估价:7094653

  四、转让方情况

  1.转让方名称:江苏华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25043686XE

  3.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转让方承诺: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特别告知

  1.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2.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3.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4.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5.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6.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7.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8.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双方自行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六、交易条件

  (一)转让价格:不低于评估报告价值

  (二)付款方式:

  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预付20%,完成转让手续后15天内付清余款。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标的交割: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办理,《资产转让协议》报名后提供。

  七、交易指南

  1.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可现场查看标的

  2.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5日

  3.报名手续: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报名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3.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将组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八、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李姣

  咨询电话:15852576683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宜兴市和桥镇工业集中区新兴路2号

 

  附件:1.现场照片

              2.不动产权证

 

  附件1:

  2#车间照片

  4#厂房照片

  4#车间照片

  仓库照片

  厕所照片

  接建办公楼照片

  门卫照片

  配电房照片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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