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紧紧围绕《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遵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大运河不同河段的功能定位为导向,以改善河道水资源条件、完善防洪排涝保障功能、促进岸线保护和服务提升、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航运绿色发展、完善河道水系管护机制为主要任务,着力恢复和提升大运河防洪排涝、输水供水、内河航运、生态景观、文化传承等功能,重塑大运河“有水的河”现实载体,努力把千年运河打造成“流动的河、安全的河、美丽的河、智慧的河”,让大运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运河”。
《规划》提出,大运河沿线8省(市)是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主体,要切实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有关流域管理机构要积极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监测作用,推进《规划》顺利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革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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